大秦又牺牲出去一位君王。
但大秦迎来了一个改变历史的男人!
秦孝公之父秦献公继位后,割地,与魏国讲和,安定边境,迁都栎阳(今SX省XA市阎良区),修养生息,并且数次东征,想要收复河西失地,无奈愿望没有实现便去世。
求贤纳才秦孝公继位时与齐威王、楚宣王、魏惠王、燕文公、韩昭侯、赵成侯并立。
当时黄河和崤山以东的战国六雄已经形成,淮河、泗水之间有十多个小国。
周王室势力衰微,诸侯间用武力相互征伐吞并。战国六雄中,楚国、魏国与秦国接壤。
魏国占有原本属于秦国的河西地区,从郑县(今SX省华县)沿洛河北上修筑长城。
这就有点不讲究了,打仗你不来,抢地牌你第一个!
古代,楚国自汉中郡往南,占有巫郡和黔中郡。
秦国地处偏僻的雍州,不参加中原各国诸侯的盟会,被诸侯们疏远,像对待夷狄一样对待。
秦孝公继位后以恢复秦穆公时期的霸业为己任,广施恩德,救济孤寡,招募战士,明确论功行赏的法令,并在国内颁布了著名的求贤令,命国人大臣献富国强兵之策。
同年,秦孝公两路出兵,向东围攻陕城(今SX省韩城市),向西进攻西戎,斩杀西戎獂王。而赵、韩两国也趁秦孝公继位未稳之机率军攻打秦国。
秦孝公二年(公元前360年),周显王派使臣送来祭肉。
秦孝公这人吧,其实没有多大才能,你让他去打仗,是个合格的将军,只是个守成之君。
可是有时候1+1等于2,但有时候1+1等于3!
秦国一共有五位神奇男人,这五位神奇男人帮助大秦拿到了天下。
教父电影中有段话,说一瞬间看穿本质的人,往往就是赢家。
这五位神人,不光能看穿本质,还能看穿时间,现在秦孝公迎来了第一位改变大秦的男人,商鞅。
卫国人商鞅在公叔痤死后听闻秦孝公的求贤令,便携带李悝的《法经》投奔秦国,通过秦孝公的宠臣景监见孝公。
商鞅先以帝道、王道之术说孝公,孝公听后直打瞌睡并通过景监责备商鞅。商鞅再以霸道之术说孝公,孝公听后改变态度但没有重用商鞅。
商鞅最后畅谈富国强兵之策,孝公听后大喜,两人畅谈几日后毫无倦意。
在商鞅的劝说下,秦孝公决定在秦国国内进行变法,但变法遭到以甘龙、杜挚为代表的守旧派的反对,双方产生激烈的争论。
变法之争结束后,秦孝公于前359年命商鞅在秦国国内颁布《垦草令》,作为全面变法的序幕。
主要内容有:刺激农业生产、抑制商业发展、重塑社会价值观,提高农业的社会认知度、削弱贵族、官吏的特权,让国内贵族加入到农业生产中、实行统一的税租制度以及其他措施。
商鞅出身于卫国公族,年轻时喜欢刑名法术之学,受李悝、吴起的影响很大。他向尸佼学习杂家学说,后侍奉魏国国相公叔痤任中庶子。
公叔痤病重时向魏惠王推荐商鞅,说:“商鞅年轻有才,可以担任国相治理国家!”。
见魏王不上心,就又对魏惠王说:“主公如果不用商鞅,一定要杀掉他,不要让他投奔别国。”
魏惠王认为公叔痤已经病入膏肓,语无伦次,于是皆不采纳。
公叔痤转而让商鞅赶紧离开魏国,商鞅明白魏惠王不采纳公叔痤用他之言,也不会采纳杀他之言,所以并没有立即离开魏国。
而后来到秦国,参加了那一场改变国运的会议。
商鞅针锋相对地指出:“前世不同教,何古之法?帝王不相复,何礼之循?”
“治世不一道,便国不法古。汤、武之王也,不循古而兴,殷夏之灭也,不易礼而亡。然则反古者未必可非,循礼者未足多是也。”
从而主张“当时而立法,因事而制礼!”
秦孝公听到后,就下令商鞅开始变法!
《垦草令》在秦国成功实施后,秦孝公于前356年任命商鞅为左庶长,在秦国国内实行第一次变法。
主要内容为:改革户籍制度,实行什伍连坐法、明令军法,奖励军功、废除世卿世禄制度、建立二十等军功爵制、奖励耕织,重农抑商,严惩私斗、改法为律,制定秦律和推行小家庭制。
经过第一次变法后,秦国国力开始强大。
前358年,秦国在西山(今HEN省熊耳山以西)击败韩国。
前357年,楚宣王派右尹黑来迎娶秦国女子,与秦国联姻。
前355年,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(今SX省澄城县东)会盟,结束了秦国长期不与中原诸侯会盟的局面。
平定太子事件后,秦孝公拜商鞅为大良造,开始第二次变法。
咸阳(今SX省XY市)位于关中平原中部,北依高原,南临渭河,顺渭河而下可直入黄河,终南山与渭河之间可直通函谷关。
为便于向函谷关以东发展,秦孝公于前350年命商鞅征调士卒,按照鲁国、卫国的国都规模修筑冀阙宫廷,营造新都,并于次年将国都从栎阳迁至咸阳,同时命商鞅在秦国国内进行第二次变法。
主要内容为:开阡陌封疆,废井田,制辕田,允许土地私有及买卖、推行县制、加收口赋、统一度量衡、燔诗书而明法令,塞私门之请,禁游宦之民和执行分户令。
经过两次变法后的秦国国力强大,百姓家家富裕充足。
秦国人路不拾遗,山中没有盗贼。
人民勇于为国家打仗,怯于私斗,乡村、城镇秩序安定。
周显王派使臣赐予秦孝公霸主的称号,诸侯各国都派使者前来祝贺。
公元前348年,韩昭侯亲自前往秦国,与秦孝公签订停战盟约。
公元前342年,秦孝公派太子驷率领西戎九十二国朝见周显王,显示了秦国西方霸主的地位。